賓川縣人民政府
關于調整120項涉及縣級行政權力事項的
決 定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按照新修訂的有關法律條款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482項涉及省級行政權力事項的決定》(云政發〔2020〕16號)《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112項涉及州級及以下行政權力事項的決定》(云政發〔2020〕21號)《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23項行政權力事項的決定》(云政發〔2020〕31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縣人民政府決定調整120項行政權力事項,其中取消48項,合并61項,許可改為備案2項,承接9項。
各級各部門要認真做好調整的行政權力事項的宣傳解讀、工作落實和業務銜接。對取消的事項,一律不得再實施或變相審批,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避免出現管理真空;對承接的事項,主動與州級部門對接,熟悉業務辦理流程,確保接得住、管得好。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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