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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訪人提交信訪事項,應當注明姓名、地址、電子信箱、聯系電話及請求事項、事實和理由。
2.信訪人提出的信訪事項,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不得捏造、歪曲事實,不得誣告、陷害他人,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權益。
3.一般信訪事項應當在30日內回復。情況復雜的,可再延長30日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