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賓川縣第一批濕地名錄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國家行政機關各辦局(司行社):
根據《大理白族自治州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印發大理州濕地認定的函》(大林函〔2018〕1號)和《大理白族自治州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加快推進一般濕地認定工作的通知》(大林濕地〔2019〕17號)文件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全縣濕地保護工作,經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將賓川縣納溪河金牛段永久性河流濕地、賓川縣太和水塘庫塘濕地、賓川縣煉洞河金牛鎮段永久性河流濕地、賓川縣白塔河永久性河流濕地、賓川縣海稍水庫庫塘濕地、賓川縣楊公箐水庫庫塘濕地、賓川縣大銀甸水庫庫塘濕地、賓川縣煉洞河雞足山鎮段永久性河流濕地、賓川縣沙址河永久性河流濕地、賓川縣邑尾登箐季節性河流濕地、賓川縣龍馬箐永久性河流濕地、賓川縣皮廠河季節性河流濕地、賓川縣平川河鐘英段永久性河流濕地、賓川縣清水河永久性河流濕地等150個濕地列為賓川縣第一批一般濕地,并予以公布。
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加強濕地管理,設立一般濕地標界??h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云南省濕地保護條例》《大理州濕地保護條例》《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濕地保護工作的意見》(云政發〔2014〕44號)和《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濕地保護修復制度方案的實施意見》(云政辦發〔2017〕131號)要求,進一步加強我縣的濕地保護工作,科學處理好濕地保護和資源利用關系,充分發揮濕地生態服務功能。
附件:賓川縣濕地名錄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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